【深圳垃圾分类】9月1日起深圳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作者:admin 来源:深圳商报 时间:2020-08-31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6月23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9月1日将正式实施,深圳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8月28日,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委宣传部和团市委联合主办,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办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暨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民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活动同一时间,十区(新区)也在各辖区内举办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启动仪式。《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将被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

深圳垃圾分类就要进入“强制时代”

    据了解,目前全市3500多个物业小区已全部建成“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模式,1690个城中村、160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25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达4000吨/日,可回收物的市场化回收量5500吨/日,回收利用率32.1%。

    为进一步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计划分三个阶段推进。其中9月为警示期,对不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教育和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10月至11月是集中执法阶段,将正式开罚,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12月及以后,是常态化执法阶段,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巡查范围,根据辖区实际不定期开展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

深圳垃圾分类设备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市着力建设法规标准、分流分类、宣传督导和责任落实四大体系,推动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治理,初步建立了全要素、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表示: “垃圾分类是一个全链条的环节,无论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还是其他垃圾,都涉及从前端的分类投放、中端的分类收运到末端的分类处理,只有整个链条打通了,垃圾分类才有成效。目前深圳的短板在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集贸市场果蔬垃圾。对这类垃圾前端分类的量还不够,后端的处理设施也还要继续处理和补充,这是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以上内容来源于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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