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垃圾分类】定了!珠海垃圾分类要这么做

作者:德立信智能垃圾分类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3-25

2021年6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即将生效施行,届时珠海市将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条例对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目标。条例规定到2021年底,珠海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珠海垃圾分类

此次《条例》分别设定了对各环节责任人的处罚条款,按照生活垃圾的分类责任人、投放人、收运单位、处理单位等进行分类,也明确了具体的罚款金额。其中,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可以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或者收集、运输单位重新分类;拒不进行重新分类的,可以拒绝收集、运输、处理,并向区相关部门报告。

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小型废弃家电等;

可回收垃圾

(二)有害垃圾,是指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属于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等;

有害垃圾

(三)厨余垃圾,是指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厨余垃圾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其他垃圾

亮点:鼓励使用智能垃圾桶设备

《实施方案》提出,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将按照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鼓励使用智能垃圾桶设备

智能垃圾桶

居民正确分类将垃圾投放进智能垃圾桶后,设备与大数据管理系统相连接,根据居民所投放的垃圾兑换成相应的积分,实时存入到用户账户之中,所获得的积分能够兑换礼品,实现变废为宝的目标,积极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垃圾分类借助于智能垃圾桶设备这些高新科技,打造了全新的智能垃圾分类运营模式,让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更便捷,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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