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中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作者:德立信智能垃圾分类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7-24

    据获悉,深圳市城中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8月底前,深圳将实现城中村垃圾分类全覆盖。据了解,深圳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目前为止,垃圾分类已全面覆盖我市的物业小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大概50%的城中村顺利完成集中分类投放点设施布置。

    据调查统计,我市一共有1074台各种类型分类收运车辆,实施专车专运、分类处理。我市日均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量3700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1.5%。

依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我市建成4座大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6个废旧家具拆解处理厂、9个废旧织物回收企业、18个果蔬垃圾处理点、22个绿化垃圾粉碎处理厂(点)等100余处分类处理设施,初步构建了垃圾分类处理运营体系,为前端分类提供一定支撑。

    同时,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提标改造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建成南山、宝安、龙岗三大能源生态园,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1万吨/日,我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

城中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依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深圳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玻金塑纸、废旧织物、废旧家具、年花年桔)、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果蔬垃圾、绿化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垃圾

表示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

厨余垃圾

表示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有害垃圾

表示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专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其他垃圾

表示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伴随着环保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各城市推行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分类早已变成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新风尚。期待大家都能积极投入到垃圾分类行动中来,让城市更加洁净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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